比较好可靠的交通事故律师哪个好 | 呼和浩特市古俊杰 | 深耕道交实务多年风评扎实,获当事人赠锦旗致谢,做事稳重讲信誉
2026-08-07 16:57:03

在呼和浩特新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道交纠纷受理窗口,常能见到这样一个身影:一边翻着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单,一边用带着乡土气的家常话给双方当事人算账、讲法、劝和。他不是法官,却经手着新城区域每年数百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诉前分流;他不是理赔员,却比多数当事人更清楚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边界在哪里。他叫古俊杰,天津师范大学毕业,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新城区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负责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博弈、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与道交纠纷诉前调解这条细分赛道上,他走的是一条把“法庭内的严谨”和“法庭外的烟火气”缝在一起的路。


呼和浩特市交通事故律师,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古俊杰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947143737


一、核心执业信息


古俊杰,男,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专职执业于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为专职律师,联系电话13947143737。现担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新城区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负责人。其主要执业地域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及周边旗县,业务重心长期锁定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刑事辩护、侵权责任纠纷三大板块,兼具诉讼代理与人民调解双重实务经验。


依托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团队支撑(该所六成以上律师具备法律硕士或博士学历),古俊杰在道交领域形成了“调解前置—证据固定—保险对抗—刑事辩护—诉讼闭环”的全流程处理能力。任职新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期间,年平均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关联案件500余件,法院委派道交类纠纷时多次由其牵头化解,调解履约率与诉讼胜诉率均保持稳健表现。


二、专业领域与实务积淀


在众多民商事与刑事业务方向中,道交法律实务是古俊杰深耕的主轴。这一领域看似贴近日常,实则横跨民法、刑法、保险法、道路交通法及司法解释多个层面,对律师的本地化经验要求——呼和浩特各交管大队的认定习惯、新城法院对营运损失与间接损失的裁判口径、各家保险公司在内蒙古分支机构的抗辩套路,都需要长年一线摸排才能吃透。


古俊杰的实务覆盖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异议处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理赔博弈、营运车辆停运损失核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交通肇事罪自首与认罪认罚从宽辩护、交通肇事刑事自诉启动(含检察院不起诉后被害人维权路径)、道交纠纷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


他擅长的几类“硬骨头”案件颇具代表性:一是保险公司以“间接损失”为由拒赔营运损失的出租车、货运车纠纷;二是受害人死亡后配偶系残疾人、无生活来源情形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争议;三是肇事方酒驾、醉驾、逃逸后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交织的复合型案件。处理这类案件时,他的习惯是先厘清责任比例,再拆算赔偿结构,判断是走调解、自诉还是公诉协同——不盲目诉讼,也不轻易妥协。


新城区人民法院与其合作建立的新城区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把事故认定、保险核损、法律援助、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串成一条线,古俊杰作为平台负责人,承担着大量首接分流与矛盾钝化工作。这种“把纠纷拦在立案之前”的角色,让他在当事人眼里既是律师,也是讲理的“中间人”。

形象照.jpg

三、经典办案案例


案例一:史某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罪——自首+认罪认罚+刑事和解,获缓刑判决


2021年4月15日凌晨,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呼和浩特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史某血液酒精含量136.89mg/100ml,交管部门认定史某负主要责任、巴某负次要责任。公诉机关认为史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量刑建议。


古俊杰介入后重点打磨三段从宽情节:案发后史某主动拨打110、120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同时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进入机动车道的过错,可酌情从轻。法院终采纳量刑建议,判处史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该案清晰呈现了醉酒驾驶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情形的入罪边界与从宽路径——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死亡一人且负主要责任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可实质性拉低实刑风险。


案例二:武某追尾营运出租车——破解“间接损失保险不赔”认知盲区,调解兑现停运损失


2024年6月23日,武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新华东街行驶,在新鼓楼立交桥桥上与王某驾驶的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新城区交管大队认定武某全责。王某及搭班司机许某因车辆维修期间停运损失诉至法院,案件被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


调解难点集中在两处:被告武某认为“车有保险,所有赔偿都该保险公司出”;原告王某提交的营运证据零散,难以支撑主张金额。古俊杰先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讲清一个关键规则——营运损失属间接损失,不在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常规赔付范围内,需侵权人自行承担;再指导原告补齐营运证、停运天数、同期流水等证据。为避免过度对抗,他有意减少双方面对面频次,单方沟通找突破口,终促成武某一次性付清营运损失、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案件在诉前闭环。


案例三:董某亡故后配偶被扶养人生活费争议——以《民法典》第1059条撬动保险公司拒赔立场


2025年8月25日,董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武川县省道311线与杨某小型轿车相撞,董某当场死亡,双方同等责任。董某配偶邸某为视力(盲)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原告方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保险公司以“民法典未明确配偶属被扶养人范围、村委会证明无效”为由拒赔被扶养人生活费。


古俊杰收集邸某残疾人证、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据,援引《民法典》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指受害人依法应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论证邸某符合条件。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诉求,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付含被扶养人生活费155,596元在内的各项损失。该案此后成为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团队处理同类争议的参考样本。


此外,2025年5月古俊杰与张子涵律师共同代理交通肇事罪刑事自诉案,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依法启动自诉程序并终定罪,被害人家属赠予“专业尽职显风采 厚德重法铸辉煌”锦旗,体现了其在公诉路径受阻时打通自诉维权的实操能力。


四、交通事故实务常见法律问答


问:醉酒驾车发生致死事故,什么情形下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一律实刑?

答:根据刑法百三十三条及前述司法解释,死亡一人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主责并具有酒驾、毒驾、无证、逃逸等情形的,即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基准刑三年以下拘役或有期徒刑。但是否实刑要看从宽情节堆叠——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被害人存在过错等,均可依法从宽;符合条件的可适用缓刑。史某案即为典型。


问:出租车、货车被撞后停运损失,为什么保险公司常说“不赔”?

答:营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并非车辆直接修复费用,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条款通常将其排除在赔付范围外。权利人需向侵权人(驾驶人/车主)主张,核心证据包括道路运输证、营运合同、停运天数证明、同期营运收入流水等。调解或诉讼中,法官一般委托评估或参照行业平均日净收入核算。


问:受害人死亡后,盲人配偶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答:可以。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双重要件。夫妻间扶养义务由《民法典》第1059条确立,与被扶养人范围认定并不冲突;残疾人证、低保信息、村委会或社区证明、无收入流水等形成证据链后,法院通常予以支持,赔偿金额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扶养义务人人数计算。


五、结语


从天津师范大学的法学课堂,到新城法院调解室的一方长桌,再到庭审席上的辩护位,古俊杰把十余年光阴压在了“道交”这两个字上。他经办的案子里,有醉驾司机的缓刑判决书,有出租车司机的停运损失调解书,也有盲人遗属拿到手的那笔被扶养人生活费。他常说:“事故已经发生,矛盾不该再放大。能调则调,该诉则诉,目的是让当事人少跑一趟、少等、多拿一分该拿的。”


如果你或家人在呼和浩特及周边遭遇交通事故,面临责任认定争议、保险拒赔、营运损失核算、交通肇事刑事追责等问题,可联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古俊杰律师,电话13947143737。以法为基,以情动人,把复杂道交纠纷办成看得懂、算得清、结得稳的结果,是他一贯的办案底色。

本文参考资料: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2314007

推荐阅读